人類發現和使用黃金的歷史比銅、鐵等金屬要早,在新石器時代就被人類發現了。黃金在拉丁文的意思是閃耀的黃昏,在古埃及文字中的意思是可以觸摸的太陽。因為其本身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和稀有性,黃金成為貴金屬,被人們作為財富儲備。由於黃金具有特殊的自然屬性,被人們根據自己的需要賦予了社會屬性,也就是貨幣功能。馬克思在《資本論》裡寫道:貨幣天然不是金銀,但金銀天然就是貨幣。
(一)金幣本位制金幣本位制是以黃金作為貨幣金屬進行流通的貨幣制度,它是 19世紀末到 20世紀上半期資本主義各國普遍實行的一種貨幣制度。1816年,英國頒佈了金本位制度法案,開始實行金本位制,促使黃金轉化為世界貨幣。隨後,德國於 1781年宣佈實行金本位制,丹麥、瑞典、挪威等國於 1783年也相繼實行金本位制。到世紀末,資本主義各國已經普遍實行了這一貨幣制度。 金幣本位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1.用黃金來規定貨幣所代表的價值,每一貨幣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國貨幣按其所含黃金的重量而有一定的比價;
2.金幣可以自由鑄造,任何人都可按法定的含金量,自由地將金塊交給國家造幣廠鑄造成金幣,或以金幣向造幣廠 換回相當的金塊;
3.金幣是無限法償的貨幣,具有無限制支付手段的權利;
4.各國的貨幣儲備是黃金,國際間結算也使用黃金,黃金可以自由輸出或輸入。從這些內容可看出,金幣本體制有三個特點: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和自由輸出人。由於金幣可以自由鑄造,金幣的面值與其所含黃金的價值就可保持一致,金幣數量就能自發地滿足流通的需要,從而起到貨幣供求的作用,不會發生通貨膨脹和貨幣貶值。由於黃金可在各國之間自由轉移,這就保證了外匯行市的相對穩定與國際金融市場的統一因而金幣本位制是一種比較健全和穩定的貨幣制度。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各帝國主義國家為了準備世界大戰,加緊對黃金的掠奪,使金幣自由鑄造、價值符號與金幣自由兌換受到嚴重削弱,黃金的輸出入受到嚴格限制。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以後,帝國主義國家軍費開支猛烈增加,紛紛停止金幣鑄造和價值符號的兌換,禁止黃金輸出入,從根本上破壞了金幣本位制賴以存在的基礎,導致了金幣本位制的徹底崩潰。
(二)金塊本位制與金匯兌本位制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一些資本主義國家經濟受到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影響,加之黃金分配的極不均衡,已經難以恢復金幣本位制。1922年在義大利熱那亞城召開的世界貨幣會議上決定採用節約黃金的原則,實行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實行金塊本位制的國家主要有英國、法國、美國等。在金塊本位制度下,貨幣單位仍然規定含金量,但黃金只作為貨幣發行的準備金集中於中央銀行,而不再鑄造金幣和實行金幣流通,流通中的貨幣完全由銀行券等價值所代替,銀行券在一定數額以上可以按含金量與黃金兌換。英國以銀行券兌換黃金的昀低限額為相等於 400盎司黃金的銀行券(約合 1700英鎊),低於限額不予兌換。法國規定銀行券兌換黃金的昀低限額為 21500法郎,等於 12公斤的黃金。中央銀行掌管黃金的輸出和輸入,禁止私人輸出黃金。中央銀行保持一定數量的黃金儲備,以維持黃金與貨幣之間的聯繫。 金匯兌本位制又稱為虛金本位制,其特點是:國內不能流通金幣,而只能流通有法定含金量的紙幣;紙幣不能直接兌換黃金,只能兌換外匯。實行這種制度國家的貨幣同另一個實行金塊本位制國家的貨幣保持固定比價,並在該國存放外匯和黃金作為準備金,體現了小國對大國(中心國)的依附關係。。通過無限制買賣外匯維持金塊本位國家貨幣的聯繫,即"釘住"後者的貨幣。國家禁止黃金自由輸出,黃金的輸出輸入由中央銀行負責辦理。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印度、菲律賓、馬來西亞、一些拉美國家和地區,以及 20世紀 20年代的德國、義大利、丹麥、挪威等國,均實行過這種制度。 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都是被削弱了的國際金本位制。1929-1933年世界性經濟危機的爆發,迫使各國放棄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從此資本主義世界分裂成為相互對立的貨幣集團和貨幣區,國際金本位制退出了歷史舞臺。 (三)佈雷頓森林體系1929年,以美國華爾街股市大崩潰為標誌的世界經濟危機爆發,英國放棄金塊本位制,英鎊貶值,很多國家的外匯儲備由於是英鎊而不是黃金,經濟陷入困境。 1944年,參加籌建聯合國的 44國代表在美國佈雷頓森林公園召開世界貨幣金融會議,通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建立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美元和黃金掛鉤,人們俗稱的美金從此而來。佈雷頓森林國際貨幣體系的核心內容是:
•美元是國際貨幣結算的基礎,是主要的國際儲備貨幣。
•美元與黃金掛鉤,其他貨幣與美元掛鉤,美國承擔按每盎司 35美元的官價兌換黃金的義務。
•實行固定匯率制。各國貨幣與美元的匯率,一般只能在平價的1%上下的幅度內波動,因此黃金也實行固定價格制,如波動過大,各國央行有義務進行干預。 20世紀 60年代,美國由於陷入越戰,財政赤字增加,美元開始貶值;歐洲國家經濟復蘇,擁有越來越多的美元,在美元不穩定的情況下,歐洲各國開始拋售美元而擠兌黃金。到 1971年,美國黃金儲備減少了61%。金價進入自由浮動時期,佈雷頓森林國際貨幣體系瓦解。
(四)黃金的非貨幣化時期 1976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的《牙買加協定》及兩年後對協議的修改方案,確定了黃金非貨幣化。主要內容有:
•黃金不再是貨幣平價定值的標準;
•廢除黃金官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不再干預市場,實行浮動價格;
•取消必須用黃金同基金進行往來結算的規定;
•出售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 1/6的儲備黃金,所得利潤用來建立幫助低收入國家的優惠貸款基金;
•設立特別提款權代替黃金用於會員之間和會員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之間的某些支付。
(特別提款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帳單位,亦稱"紙黃金"。它是基金組織分 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它會員 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作國際儲 備。但由於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 非貿易的支付。特別提款權定值是和"一籃子"貨幣掛鉤,市值不是固定的。) 但是,黃金的非貨幣化發展過程並沒有使黃金完全退出貨幣領域。黃金的貨幣職能依然存在;
•仍有多種法定面值的金幣發行、流通;黃金價格的變化仍然是衡量貨幣的有效工具,是人們評價經濟運行狀態的參照物;
•黃金仍然是重要的資產儲備手段,截至 2001年,各國央行外匯儲備中總計有黃金 2.96萬噸,約占數千年人類黃金總產量的20%,私人儲藏金條 2.22萬噸,兩項總計占世界黃金總量的35.7%;
•用黃金進行清償結算實際上仍然是公認的唯一可以代替貨幣進行往來結算的方式;
•特別提款權的推進遠遠低於預期,目前黃金仍然是國際上可以接受的繼美元、歐元、英鎊、日元之後的第五大硬通貨。